关于敌对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及注册会计师俞德昌、陈小红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M6平台官网下载 > 专业活动

关于敌对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别一般合伙)及注册会计师俞德昌、陈小红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

2025-03-11 专业活动

  经查,你们在浙江嘉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2023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陈述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2〕D-0135号、立信中联审字〔2022〕D-0136号、立信中联审字〔2023〕D-0653号、立信中联审字〔2023〕D-0654号、立信中联审字〔2024〕D-0639号、立信中联审字〔2024〕D-0640号)中存在以下问题:

  你们在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按审计方案的规模对单个子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履行内部操控测验。

  上述景象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231号——经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辨认和评价重大错报危险》(2022)第九条的规则。

  你们在2021-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对在建工程主体工程已竣工、已产出产品并对外出售但不予转固的合理性未坚持作业置疑,未向公司了解在建工程的检验、环评、批阅等状况,未履行进一步审计程序,未获取充沛恰当的审计依据。

  上述景象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作业的根底要求》(2022年1月)第二十八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作业的根底要求》(2022年12月)第二十八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301号——审计依据》(2016)第十条、《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301号——审计依据》(2022)第十条的规则。

  你们在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重视部分在建工程开销的批阅流程存在不正常的状况,未考虑上述反常对内部操控有效性、资金开销真实性的影响。

  上述景象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作业的根底要求》(2022年12月)第二十八条的规则。

  2023年年报审计在建工程监盘草稿中,纸质监盘表未加盖被审计单位公章,盘点数量一栏无盘点计数与核对痕迹,所附相片无法与详细盘点项目对应。

  上述景象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301号——审计依据》(2022)第十条的规则。

  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公司延聘专家对单个在建工程进行减值测验,你们未对减值测验过程中的相关假定、参数合理性进行复核。

  上述景象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421号——使用专家作业》(2022)第十三条的规则。

  上述景象不符合《我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原则第1131号——审计作业草稿》(2022年12月)第十一条的规则。

  以上行为违反了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原则等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则。俞德昌、陈小红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对上述相关行为应承当首要职责。依照《上市公司信息揭露发表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五条的规则,我局决议对你们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严厉遵循有关规则法律法规和我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原则的规则,及时加强质量操控,保证审计执业质量。你们应当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15个作业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陈述。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请求,也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办法不中止履行。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