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发布了7起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典型案例,涉及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最高检民事检察厅相关负责这个的人说,要以印发典型案例为契机,逐步推动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发展,扎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
从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显而易见隐藏其间的共性:那些被支持起诉的对象,无一例外都是确有困难且缺乏能力自救的特殊群体。比如,王某军等42人是追索劳动报酬的农民工,张某金是不慎从脚手架上摔下受伤申请工伤受阻的务工人员,伍某全是想通过诉讼解除婚姻关系,但是在收集固定证据等方面存在比较大困难的老年智力残疾人,而黄某娣则是一位年老患病丧失劳动能力、两个儿子却拒付赡养费的母亲。若不是因为检察机关支持起诉,他们可能就被挡在依的门外。
站在传统的角度看,检察机关作为公诉机关,似乎并不适合介入普通的民事起诉。但是随时代发展,检察机关作为维护个人和组织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确保公平正义的法律监督机关,其基本职能不断得到拓展和深化。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个人民事权益的行为,能支持受损害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此观之,检察机关为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支持,帮他们提起民事诉讼有着坚实的法律支撑。
不过,具体到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怎么样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还是一片有待持续拓荒的沃土。值得一提的是,2021年12月,最高检发布了第31批指导性案例,以此阐释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适合使用的范围、办案方式和程序规则等内容;2022年3月,最高检又印发了《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检察院办理支持起诉案件的门槛、遵循原则、支持起诉对象、申请情形、履职方式等。在生动而丰富的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还需要与时俱进、逐步规范。
最高检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在之前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以及《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以下问题:一是明确受理案件的范围,包括索取劳动报酬案、请求社会保险待遇案、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残疾人合法权益受损案、给付赡养费案等;二是明确民事支持起诉的方式,在大部分典型案例中,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采取的是协助收集证据、协调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引导当事人自行和解等方式;三是明确检察机关参加庭审活动的“例外”情形,在老年智力残疾人伍某全与黄某凤离婚纠纷案中,检察机关不仅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还以支持起诉人的名义依法出席法庭,这也体现出对残疾人的司法关爱。
推动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发展,政策上的引导、法规上的明确,只是司法远征的第一步。在司法实践中,由最高司法机关组织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的作用将愈加凸显。相较于抽象的法规,具体化的案例既有助于弥补法规的供给不足,也有助于各级司法机关参照执行,增强对相关工作的具体指导。具体到检察工作来说,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的这些典型案例,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依法满足群众司法需求的积极作为,也为各级检察机关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
人民检察为人民,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是人民检察制度的应有之义。从民事诉讼法到《民事检察部门支持起诉工作指引》,从编发第31批指导性案例到最新发布典型案例,能够准确的看出检察机关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已逐步构建起规范框架体系,同时为深入推动相关工作提供了操作指南,有助于切实保障特殊群体诉权实质平等、保护其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而这也正是一个法治国家、一个法治社会的魅力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