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晚6点40分,郑筱萸的两名律师张庆、刘宁在北京公元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发布了包含郑筱萸案的申述书、一审辩解词、判定书、上诉状、二审辩解词等在内的9个法律文书。
在发布前的4小时,6月18日下午2点40分,郑筱萸案二审历时5小时后完毕。与一审相同,该次审理没有在当庭宣判,而是宣告将由合议庭庭后合议并择日宣判成果。
记者第一时刻致电法律界多位资深律师,其大多对这个揭露案情的行为表明了震动,部分律师表明这类高官贪腐的案子自身比较灵敏,一般律师出于自我保护意识,不会自动揭露案情。还有部分律师剖析,这样的做法一般为了引起社会关于案情和判定成果公正性的重视,而法院则一般不期望翔实发布案情,怕言论会影响判定成果。
“法律上并没有明令禁止揭露这些文书,”终年担任严重刑事案子辩解的律师翟建剖析说,这是揭露审理的案子,这些文书也都是已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的文书,揭露这一些内容没有法律问题。不过他也一起表明,这样在网上揭露的方法在之前的相似案子中“的确比较稀有。”
在检方的申述书中,郑筱萸直接或经过其子郑海榕、其妻刘耐雪不合法收受人民币500.3146万元、100万港元(折合人民币105.53万元)、3万美元(折合人民币24.8312万元)和奥迪牌轿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8.5万元),合计折合人民币649.1758万元。
而刘宁在辩解词中以为,在八宗25次纳贿行为中,自己直接收纳贿赂的只要四宗,直接纳贿次数有12次,每次数额很低,大多是5000-10000元左右。其他四宗13次纳贿均为家族所为。从金额看,郑自己纳贿占了全体纳贿数额的94%,直接纳贿的数额为40万元,而家族纳贿为609万元。关于家族纳贿部分,上诉人都几乎是过后知道,在片面上大多是采纳默许的情绪。
刘宁还在辩解词中罗列了原黑龙江政协主席韩桂芝、原沈阳市市长慕绥新等7位未判死刑的贪官的纳贿数字,以此阐明对郑量刑的贰言。
检方称,郑筱萸的纳贿行为“严重破坏了国家药品监管的正常作业次序”,以及“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并因而“造成了极端恶劣的社会影响”。
第一项罪名罗列了郑筱萸为康裕公司请求“人工合成盐酸麻黄碱”的问题,以及为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申报的三种药品的批阅问题。第二项罗列了八宗纳贿行为中的请托事项共有13件来举证。
但刘宁律师在二审辩解词中也罗列部分依据,否认了上面叙述的状况被列为很严重的理由。
但从该案的性质来看,郑筱萸案社会危害性毋庸置疑,现在的激辩仍是量刑上的拉锯。
1997年6月至2006年5月间,郑筱萸经过郑海榕、刘耐雪先后屡次收受双鸽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李仙玉)给予的资产合计人民币292.91万元。
2000年6月至2006年12月间,郑筱萸经过郑海榕先后屡次收受广东康力医药有限公司负责人郑军给予的人民币合计98万元。
2001年春节前至2005年上半年,郑筱萸先后十次在北京市广州大厦收受海南普利制药有限公司负责人范敏华给予的人民币合计11.5万元。
2001年4月经过郑海榕在香港收受浙江康裕制药有限公司负责人葛萌发给予的100万港元。
2003年6月至2006年1月间,郑筱萸经过刘耐雪先后屡次收受该研究所负责人给予的人民币合计104.4046万元。
2003年7、8月至2005年3月间,郑筱萸于先后三次在北京新大都饭馆收受中华茂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王茂祥给予的人民币合计12万元。
2004年3月,郑筱萸在其工作室内收受该研究所负责人徐荣祥给予的2万美元。
“从这个案子的特殊性看,宣判时刻不会延迟这么久,或许会在10-15天左右的时刻内发布成果。”一位挨近此案的法院人士猜测说。
上述法院人士还剖析称,除非有检举揭露别人违法等严重建功体现,郑筱萸将在之前受刑,“北京一中院判定的省部级官员糜烂案子,二审包含死刑复核还没有改判的先例。”
在网络发布案情之前,法律界人士遍及估计,因为郑筱萸案的社会危害性,到时二审改判的或许性不大。如果在二审维持原判,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则,最高院还将进行死刑复核。
记者查阅了《刑事诉讼法》,其间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则了二审审结的期限——“第二审人民法院受理的上诉、抗诉案子,应当在一个月以内审结,至迟不允许超出一个半月。”
该案一审于5月16日进行,郑筱萸被检方指控纳贿649万余元,并涉嫌玩忽职守罪。13天后,一审正式宣判,郑筱萸获判死刑。
2000年,另一名被判死刑的省部级以上高官成克杰也相同不服判定,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被驳回。
记者就本案审理状况致电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法宣处王军,截止至发稿时,其没供给任何与本案相关的信息。(记者 陈小莹 吴晓鹏)(来历:21世纪经济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