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北京)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受贿揽案源的42岁女律师马红玉被撤消律师执业证书,这是市司法局本年开出的首份行政处分决定书。市司法局昨日泄漏,马红玉因犯受贿罪被判刑一年半,除遭到刑事处分外,还要撤消她的“执照”。
法院查明,2005年夏天,北京市金颐律师事务所律师马红玉经过朋友举荐,认识了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的弟弟张凤海。经过张凤海,她认识了正在物色牢靠律师的西城法院原院长郭生贵。尔后,凭着郭生贵的“联系”,马红玉代理了几起案子。
据马红玉告知,张凤海没有提出具体的“返点”份额,但为报答对方,她每次将扣除应缴税款后自己所得部分的75%给了张凤海。法院查明,她分屡次向张凤海供给的银行卡号内合计转款54万元。
此事终究“暴露”仍是和郭生贵有关。有知情人称,郭生贵每次“就事”,都会用一个簿本进行具体记载。所以他案发后,市纪委、市检察院发现了马红玉受贿的违法头绪。
北京市司法局以为,马红玉因犯受贿罪遭到刑事处分,依据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则,应予撤消律师执业证书。本年4月13日,经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团体研讨,作出撤消马红玉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分。(记者钱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