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在法学理论上,“法令终究是什么”归于无终究答案的元问题。但是在实际中,法令不该或无法阻挠人们对它本身终究是什么的质疑,由于这条“社会正义和品德的底线”在司法实践中怎么置放、怎么把关往往是“人命关天”的工作。一再体会“假如法令是社会正义和品德的底线,咱们是不是要想想法令终究是什么”这句话,我想在作者的心目中或许也会以为,假如听任法令及其实践面临人们的质疑、乃至仇恨而沉默不语,只能阐明司法权力的高傲与怯弱。因而,长谷部恭男对“法令终究是什么”的诘问绝非那种书斋中大而无当的学术冥思,而是与司法实际浴血奋战的真刀真枪的“说吧”。光是看看这些章节目录就足以让人怦然心动:对你而言,法令是什么?/ 为何需求有国家?/ 国家威望的边界与个人挑选的规模 / 保证个人权力的国家——洛克 / 维护自在的国家——卢梭 / 永无完结之日的国家——康德 / 使人们得以一起生计的主义 / 根自己权的保证与政教别离 / 法官的良知 / 法令与国家——何者优先?/ 无宪法即无国家 / 民主立法好在哪里?/ 为何采纳大都决?/ 怎么避免大都决的过错 / 从过往的民主政治学习 / 有遵照法令的责任吗?……在这样一些问题中,最要害的是国家与法令的观念及其在实际中的实在面相。长谷部恭男说,咱们是经过遵照已有的法令与国家产生联络的,国家有没有价值取决于规则国家安排与活动的法令有咋样的价值,而这个价值问题则决议了公民是否应该为国家效能;“有些国家,公民为国家尽了责任所换得的却是失去了自己的人生”。接着,“还有最终一个问题:由于是咱们的国家所拟定的法令,所以就非恪守不行吗”(第8-9页)?因而,他以为“对日自己而言,身为日自己这件事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让日本成为良善的国家”(1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