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变更合同内容。若主合同中明确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则应当遵循该约定,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然而,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变更的形式,口头变更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但这往往取决于具体情境下的证据和双方的实际行为。
合同印章是反映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重要凭证。一般而言,企业法人使用企业公章或合同章即可;自然人则使用其个人名章。若使用财务章或其他专用章订立合同,可能因无法准确体现订立合同时盖章方的真实意图而引发争议。因此,在合同签署过程中,选择适当的印章至关重要。
在合同上,无论是签字还是盖章,均视为有效表示。因此,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未加盖企业公章的合同,原则上也是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的。然而,这种情形存在一定的效力瑕疵,可能增加法律风险。因为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行使权利订立合同,如未加盖企业公章,易被误解为是个人行为而非企业行为。
在填写合同当事人一栏时,应确保信息准确、完整。若合同一方当事人为自然人,建议详细填写其身份证号,以避免身份争议;若合同一方当事人为法人,则需清晰写明企业的全称及法定代表人的姓名。特别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与企业法人签约时,仅填写法定代表人的名字是不够的,必须明确合同相对方为企业法人本身,以确保合同当事人的明确性。
书面合同并非合同有效的唯一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能够使用书面、口头或别的形式。但有必要注意一下的是,特定类型的合同如房地产转让、长期租赁、建筑工程等,以及当事人明确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因为书面形式有助于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的发生。
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可以变更合同内容。若主合同中明确约定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则应当遵循该约定,通过书面形式订立变更补充协议。然而,若合同未明确约定变更的形式,口头变更在一定条件下也是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但这往往取决于具体情境下的证据和双方的实际行为。
格式条款是指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然而,格式条款的使用存在一定风险。若格式条款免除一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条款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此外,若企业利用制定格式条款的优势制定极不公平的条款,使相对方无法保护其权益,这些条款也容易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在使用格式条款时,企业应谨慎并确保其公平性,以避免法律风险。
当合同中的打印部分与手写部分发生冲突时,一般以手写部分为准。这是因为手写部分通常更能反映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往往是在双方协商过程中对打印部分进行的补充或修改。但详细情况还需根据合同条款、双方当事人的实际行为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
若因口头约定与正式合同不一致而导致被骗,受害方首先应收集并保留相关证据,包括口头约定的录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随后,受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可以变更或撤销。法院将综合考虑双方当事人的证据和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支持受害方主张的判决。在此过程中,受害方应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以确保维权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在确认合同是否无效时,法院或仲裁机构将综合考虑上述因素,并依据有关规定法律规定进行裁决。
合同中的回扣条款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回扣通常是指在商品或劳务交易中,卖方为促成交易而向买方或买方的经办人支付的一定款项。根据法律,这种行为被视为非法,不仅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还可能涉及贪污受贿等违法行为。因此,合同中的回扣条款是无效的,且参与方可能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的签字并不必然意味着合同立即生效。合同的生效除了需要双方签字或盖章外,还需满足其他法定或约定的条件。例如,某些合同可能需要经过审批或登记手续才能生效。此外,如果合同双方约定了生效条件,那么只有在这些条件成就时,合同才生效。因此,在判断合同是否生效时,应考虑合同的签字情况以及法定或约定的生效条件。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就合同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签字或盖章等形式表示确认。而合同生效则是指合同在满足法定或约定的生效条件后,开始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并非所有成立的合同都能立即生效。有些合同在大多数情况下要满足特定的生效条件,如审批、登记等手续,才能产生法律上的约束力。
当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时,应如何维权?
在面临这样的一种情况时,首先应核实签约人员是否确实拥有公司授权。如果确实没有授权,那么该签约行为可能构成无权代理。此时,能够最终靠法律途径追究签约人员的个人责任,并要求其承担因无权代理行为造成的损失。同时,也可以与公司做协商,要求其承认并承担合同责任。在维权过程中,应保留相关证据,如合同、授权文件、沟通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验证自己的权益。
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即合同从成立之日起就不具备法律上的约束力。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合同双方无需履行合同中规定的义务,也无法享受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同时,因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受损方有权要求对方赔偿。
撤销的合同在被撤销之前是有效的,但一旦被撤销,则自始无效。撤销权人能够最终靠行使撤销权使合同自始不发生效力,同时要求对方承担因合同撤销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撤销权的行使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过期则可能会丧失撤销权。
②收条中应清晰写明收到款项的准确数额(包括大小写)以及物品的确切名称等基本信息;
先履行义务是指在合同中,当双方互负债务且存在先后履行顺序时,先需要履行的一方所承担的义务。若先履行一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或相应的履行要求。
若合同签订后,对方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都发生变动,是不是能够主张终止合同?
合同签订后,即使对方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这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因此,不能因这些变动而主张终止合同。合同双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合同中负有义务的一方能请求他人代为履行义务,这其实就是一种债务转移的行为。但必须要格外注意的是,这种代为履行一定要经过合同相对方即债权人的同意。
诉讼时效是保护民事权利的重要制度。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特定类型的合同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诉讼时效为四年。若超过诉讼时效期间,权利人将可能会丧失胜诉权。因此,在合同纠纷中,务必注意诉讼时效的起算和届满时间,及时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身权益。
在合同中,争议处理条款的约定至关重要。可以再一次进行选择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此外,双方还可以书面协议选择其他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合理的争议处理条款有助于减少纠纷解决的不确定性,提高解决效率。
在合同中,可以同时约定违约责任和赔偿相应的损失。违约责任是指当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责任;而赔偿相应的损失则是对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补偿。这样的约定有助于确保合同的履行,并在违约发生时提供有效的救济手段。
因违约造成的损失通常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指因违约行为直接引发的财产损失或费用增加;而间接损失则是指因违约行为造成的可得利益的损失。在合同中,双方可以约定间接损失的范围和计算方式,以便在违约发生时做到合理赔偿。
在产品销售合同中,品质衡量准则的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首先,双方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品质衡量准则;其次,假如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参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最后,如果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可以依据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来确定。
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如不归还款项,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这样的条款是否有效?
根据法律规定,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人如不归还款项,则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的条款是无效的。抵押权的实现应通过合法途径进行,如与抵押人协商折价、拍卖或变卖抵押物等方式。同时,对于不动产或车辆等抵押物,还需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才能确保抵押权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