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产生交通事故的时分,有关交通事故补偿的问题是我们都很关怀的,那么,交通事故对方不补偿怎么办,怎么申述?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调停: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调停,当事人未达到协议或许调停书收效后不实行的,当事人能够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4)不契合立案条件判定不予受理或判定驳回申述。对判定不予受理、判定驳回申述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5)案子受理后,排期开庭,提早3日告知当事人开庭时刻、地址、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子提早3日进行公告
2、立案检查。契合立案条件,告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契合立案条件判定不予受理或判定驳回申述。对判定不予受理、判定驳回申述不服的10日内可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案子受理后,排期开庭,提早3日告知当事人开庭时刻、地址、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子提早3日进行公告;
2、开庭审理。宣告开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告合议庭成员,奉告当事人权利责任,问询是否请求回避;
3、法庭调查。当事人陈说案子现实举证质证。奉告证人的权利责任,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依据和视听资料;两边当事人就依据资料发表意见;
5、法庭调停。在法庭掌管下,两边当事人协议处理胶葛,达到调停协议,制造调停书调停书,两边当事人在调停笔录上签字后收效(留意:现在修改了,只要在调停笔录上签字就收效,而不是在领调停书时才收效)当事人实行调停书内容或请求实行;未达到调停协议合议庭合议作出判定;
6、判定。赞同裁判判定,当事人主动实行裁判文书确认的责任或向我院告知庭提出实行请求;不赞同裁判判定,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判定: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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