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简称傲农生物,SH603363,股价3.79元,市值32.98亿元)、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及吴有林出具警示函。
经查,2022年12月至2023年8月,产生诉讼、裁定金额累计约2.8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07%;2022年12月至2023年11月,公司产生诉讼、裁定金额累计约5.2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20.63%,但公司均未及时作出发表。
到2023年12月20日,对银行、融资租借公司等金融机构的债款本息逾期累计约2.9亿元,公司未及时作出发表。
一起,2023年12月21日,*ST傲农与非关联方厦门泰欣隆交易有限公司签定《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傲农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傲农食物)65%的股权并于2023年12月22日完结工商登记。2023年12月25日,*ST傲农子公司向非关联方赣州市万丰食物有限公司转让控股孙公司宜春市佳绿肉类食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春佳绿)68%股权并于2023年12月28日完结工商登记。*ST傲农于上述前已为傲农食物和宜春佳绿做担保本金2.25亿元,担保余额1.25亿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净资产的4.99%),完结后构成公司对外担保。关于上述担保事项,*ST傲农直至2024年1月11日才发表。
福建证监局决议对*ST傲农、*ST傲农的操控股权的人漳州傲农投资有限公司及时任*ST傲农董事长兼总经理(代行董事会秘书)吴有林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办法,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