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为经济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的制度,是一项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是让群众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民生工程。近日,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刘恩龙律师承办一起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案件,得到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援助处关注并报道。
2023年2月至9月,黄某等10名工人给A建筑公司提供劳务,从事消防水电工作,进场时双方并未签订劳务合同,仅是口头约定工资,退场时公司出具工资结算单,承诺会按期支付工资,但到期后工人多次向公司催要无果。
无奈之下,黄某等10人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立即开通“农民工绿色通道”,考虑已临近年末,为了工人们能在极短的时间内尽快拿到工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即刻与人民调解机构对接,经调解员多次与公司沟通,公司与工人们达成调解协议,承诺在春节前结清拖欠的工资,但到期后仍未付清。
年后黄某等10人再次来到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符合法律援助条件,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援助机构当日完成受理、审批,并指派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刘恩龙律师为黄某等人在民事诉讼一审阶段的代理律师。
刘恩龙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与工人沟通。因涉及人员较多,每个人的案情均不一样,为快速高效掌握每个人的情况,刘恩龙律师通过视频通话、邮寄材料等多种方式灵活且仔细地了解各自的岗位工作职责、工资标准、工作时长、被拖欠的工资情况等案件细节,指导收集相关证据。
然而本案关键证据《工资结算单》上,只有企业项目经理的签名,没有加盖企业的公章,如果用人单位不予确认的话,维权难度和风险会大大加大。为了强化此方面证据,刘恩龙律师将用人单位、项目经理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二被告为所拖欠的工资一同承担给付责任。在理清案情证据后,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最终,经刘恩龙律师的不懈努力,在法院的组织下,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黄某等10人均足额收到工资,案件圆满解决。为表达感谢之情,黄某等10人向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法律援助机构赠送“法律援助伸援手 公平正义解民忧”的锦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等违约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本案虽经历一波三折,但在法律援助律师、调解员、法官等一起努力下圆满解决。法律援助机构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原则,高效引导受援人和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接,借助调解时效快、零成本的优势为受援人解决实际困难。同时法援律师以其专业的知识,从维护农民工的利益出发,为农民工多渠道维权,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及时有效化解劳资纠纷隐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北京市京师(珠海)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多年,有着非常丰富的刑事业务实践办案经验,曾参与办理各类疑难复杂刑事案件400余件,2021年成为专职律师。现任珠海市就业创业协会法律顾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顾问律师、前山街道办事处顾问律师。现为律所刑事法律事务部成员,京师律师(华南区)刑事专业委员会理事。
业务领域:刑事辩护、建工纠纷、各类合同纠纷、公司法律事务、劳动争议、婚姻继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