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国家金融监督办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音讯,为深化贯彻落实中心金融作业会议精神,加强金融监督办理,防备化解危险,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对《稳妥财物危险五级分类指引》(以下简称《指引》)进行修订,构成《稳妥财物危险分类暂行方法》(以下简称《方法》),现正式发布。
此次修订主要内容有:一是扩展财物危险分类的掩盖规模。《指引》仅对以公允市价计量以外的出资财物进行危险分类,《方法》除特别景象外将一切出资财物归入分类规模。二是完善固定收益类财物分类规范。调整本金或利息的逾期天数、减值预备份额规范等,与商业银行保持一致;添加利益相关方危险办理状况、抵质押物质量等内容,丰厚危险分类规范的内外部要素。三是完善权益类财物、不动产类财物危险分类规范。由曩昔的五分类调整为正常类、次级类、丢失类三分类;清晰定性和定量规范,要求穿透识别被出资企业或不动产项目相关主体的危险状况。四是完善安排施行办理。优化危险分类的“初分、复核、批阅”三级作业机制,清晰董事会、高档办理层和相关职能部门的作业职责。要求稳妥公司将财物危险分类状况归入内外部审计领域,压实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职责。
国家金融监督办理总局表明,发布施行《方法》是加强稳妥资金运用监管的重要行动,有利于引导稳妥机构加强全面危险办理,提高财物质量,推进稳妥业高水平质量的开展。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将继续完善稳妥资金运用监管方针,提高稳妥业服务实体经济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