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矛盾纠纷难以避免,而当个体被卷入诉讼旋涡,成为被告时,怎么样应对法律程序,往往考验着其对法律的认知与尊重程度。近期一则新闻揭示了一位名为王某的被告,在面对退还培训费纠纷诉讼时,选择了“摆烂”策略——拒收文书、拒不到庭。然而,这种看似消极抵抗的做法,实则为其带来了严重的法律后果。本文旨在剖析这一现象,揭示“诉讼摆烂”的实际代价,并借此发出法律警示。
本案中,谢某因女儿参加艺术类招考与王某签订培训协议,约定若考试未通过,王某须退还全部培训费80万元。在谢某女儿未通过考试且王某仅退还部分款项后,双方纠纷升级至诉讼阶段。面对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王某采取了拒接电话、拒收文书、拒不到庭的“三拒”态度。然而,这种看似能阻碍诉讼进程的“摆烂”之举,实际上并不能逃脱法律的制裁。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这在某种程度上预示着,即使王某缺席庭审,法院仍可根据原告谢某提供的证据材料,对其诉求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王某的“摆烂”行为,实质上是主动放弃了在法庭上质证、辩论及陈述己方观点的权利,使得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能更倾向于采纳原告方提供的证据,从而对其不利。
王某拒收文书的行为,导致法院不得不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送达虽是一种推定送达,但其法律上的约束力与直接送达并无二致。公告期满后,无论王某是否实际知晓诉讼进程,均视为已送达,判决书同样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王某试图通过“躲避”来阻断诉讼进程的企图宣告失败。
法院最终判决王某应偿还谢某73.7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若王某仍拒不履行,谢某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届时,王某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将面临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拍卖等执行措施,其个人信用也将受到严重影响,可能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如情节严重,还可能触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责任。
除了物质上的损失,王某的“诉讼摆烂”行为对其个人信用导致非常严重损害。一旦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仅在融资、出行、购房、就业等方面受到诸多限制,还可能会影响其子女就读私立学校等,生活品质和社会声誉将大打折扣。
面对诉讼,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都应秉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热情参加诉讼程序,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作为被告,切忌采取“摆烂”态度,应积极努力配合法院送达,按时出庭,充分行使举证、质证、答辩等诉讼权利,以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判决结果。如确有正当理由无法亲自出庭,可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或提前向法院申请延期开庭。
综上所述,“诉讼摆烂”并非逃避法律责任的捷径,反而可能会引起自身合法权益受损、财产遭强制执行、信用记录受损等多重负面后果。在法治社会的背景下,每一位公民都应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面对纠纷,选择积极应诉、理性维权,才是明智且负责任的选择。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