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逐步提升反洗钱管理上的水准,提高洗钱风险评估和有效应对能力,传统洗钱手段和犯罪行为受到强有力的打击和管控。随着数字化的经济兴起和管控力度加强,一些不法分子拓展了洗钱领域,形成了若干新型洗钱高风险领域。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这些领域原来是洗钱低风险领域,由于反洗钱打击力度日趋提升和管控措施更加严格,不法分子不断探索市场新的薄弱环节,不断尝试开展并拓宽洗钱违法犯罪活动。本文梳理了一些典型案例,从中发掘洗钱风险点,分析反洗钱管理的要点,以期帮助金融机构、广大新老客户在日常管理中更好地甄别和理解反洗钱管理的本质。
自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一个规定、两个办法”算起,我国反洗钱管理工作在20余年时间内完成了国外近百年反洗钱监管走过的路程,实现了中国式反洗钱管理的沉淀与积累。在反洗钱监管实践中,监督管理的机构和金融机构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创造出既符合国际准则,又具有我国特色的监督管理模式和管理要求,对打击洗钱犯罪和维护金融稳定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部分国际规则和评估标准,不一定适合我国国情,也不一定利于我国反洗钱工作可持续发展。因此,在制定我国反洗钱法律和法规时,应将国际标准中国化,不仅要符合我国反洗钱工作发展规律,也要考虑金融机构实际执行的困难程度,避免法律和法规出现“空心化”“片面化”和“形式化”。我国开展反洗钱监管和管理工作也应坚持以本国面临的洗钱风险为导向,充分与国际组织沟通解释,力争达成相互理解,争取形成更多共识,不断推动我们国家反洗钱工作迈上新台阶。
新型洗钱高风险领域之所以层出不穷,主要源于两方面原因:一方面,监督管理的机构、金融机构对评估发现的洗钱风险薄弱环节加大管控力度,使得犯罪分子另寻洗钱渠道或诈骗出路;另一方面,在数字化的经济持续不断的发展的趋势下,犯罪分子寻觅洗钱数字化通道或数字化载体来开展洗钱,以科技赋能为名,行不法之事。
境内外P2P虚假兑付风险。在我国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强力打击非法P2P的情境下,一些不法分子转而做起了P2P虚假兑付的勾当,对受害者实施二次诈骗。例如,有的犯罪分子通过不法途径,买到了P2P受害人的名单、未退余额、联系方式等信息,针对性地向受害人发送虚假兑付信息或直接拨打电话,起到了以假乱真的效果。短信和电话中往往说明:为保障某某P2P投资人的权益,请加某QQ群或微信群,并由所谓专业“客服”引导。事实上,待受害人入群后,犯罪贩子假冒的“客服”会以“增资退全款”“垫付退全款”等为名,继续吸引受害人增加投资,假意承诺在公司渡过难关后,退还此前全部集资款,对受害人实施二次诈骗。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这些犯罪分子往往身在境外,短信和来电显示往往为虚拟号码或境外号码。
直播打赏洗钱风险。近年来,我国的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层出不穷,拥有较高的活跃度和关注度。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直播打赏等资金混同起来进行洗钱或诈骗,有的金额较大容易被发现,较小并不是特别容易被识别。例如,某直播平台的主播A有上百万粉丝,直播间里有一位B,出手阔绰,有时候一晚上以“刷火箭”的形式打赏A几百万,经常成为“榜一大哥”。但事实上,主播A在接到B打赏后,会把赏金以别的形式返还给B,从而帮助B完成犯罪所得的资金洗白。需要我们来关注的是,有些平台如果开通资金直接打赏,资金链条还能追踪;也有一些平台需要现金或转账购买“平台币”,而打赏和转移也可使用“平台币”,某些特定的程度上可类似于“虚拟货币”,加剧了反洗钱监控和管理的难度。
信用卡洗钱风险。为有效打击电信诈骗和洗钱犯罪,中国人民银行等监督管理的机构指导金融机构持续加强对结算账户的管理。例如,中国人民银行在2016年印发了《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提出同一个客户在同一家银行(以法人为单位)只能开立一个Ⅰ类户,并要求金融机构加强对异常开户行为的审核。由此,相当数量从事电信诈骗、洗钱的犯罪分子在收款、转账等环节受到更加严格的约束,被迫转向信用卡等其他账户和银行卡,通过虚假消费方式洗钱资金,从某些特定的程度上起到替代结算账户的作用,并增加了资金流转的隐匿性。对此,监督管理的机构和金融机构敏锐地发现了这一问题,逐步加强了对信用卡使用的管理,迅速研发投产针对结算账户资金流向特征的相关监测模型,及时堵住相关薄弱环节,牢牢守住金融交易的安全底线。
第三方缴费风险。自从结算账户、信用卡等环节不易走通之后,洗钱犯罪分子开始寻觅摸索其他可以收款、转账等途径。例如,公共事业缴费、水电燃气缴费、有线电视和物业缴费、暖气费缴费、手机话费充值、汽车加油卡充值等都有几率会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途径。犯罪分子首先通过社交、短视频、二手交易等平台,发布低价线折等低于市场行情、但又不会过低而容易引发怀疑的折扣力度吸引潜在客户;其次,犯罪分子往往对上钩的客户承诺“慢充”,与客户达成一周内到账的约定,以此来实现赃款洗白,从容完成洗钱的过程。更有甚者,有的客户在到账后并不知道背后真实的洗钱过程,推广给亲朋好友使用,变相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导致自己手机被封号或被公安机关调查。
扫码送券洗钱风险。随着我们国家反洗钱、反欺诈的宣传力度不断加大,广大新老客户的警惕性持续提高,第三方缴费折扣等“小恩小惠”不足以吸引更加多的客户,反而可能会引起客户警惕。对此,犯罪分子以扫码送券等名义开展洗钱和诈骗。例如,在“618”“双11”等电商活动节点之际,犯罪分子打着“扫码送券”“扫码送礼”等旗号,吸引潜在客户扫码,从而能够领取一定额度的“代金券”“打折券”或“礼品”。在客户扫码之后,犯罪分子利用远程木马等篡改手机支付功能或支付设置,如在受害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开通“免密支付”,以此来实现远程操控和资金扣款。一旦被受害者发现,犯罪分子进一步请客户联系所谓“客服”,引导客户加“客服”QQ号或者微信号,骗取受害者其他卡号和密码信息,步步陷入诈骗或洗钱的深渊。
奖券兑换洗钱风险。还有的犯罪分子精心设计了一种以月饼券、蟹券、粽子券销售兑换的商业模式闭环,从而完成洗钱。例如,假设一盒月饼成本只有50元,犯罪分子假借某厂商名义印制了面额200元的月饼券,并以100元的价格卖给经销商。经销商以80元的价格卖给客户甲,客户甲将其送给了好友乙。但是,乙并不是特别喜欢吃月饼,在路过某商场的时候以60元卖给了黄牛丙。最后,黄牛丙以90元的价格买给了另一位喜欢吃月饼的客户丁。在上述洗钱链条上,犯罪分子“空手套白狼”,获利100元;经销商获利20元;客户甲达到消费目的,未获利但送了人情;客户乙获利60元;黄牛丙获利30元;客户丁也有获利,以90元的价格买回了面额200元的月饼。在上述奖券兑换模式中,犯罪分子隐匿更深,更难被发现。
虚拟货币洗钱案层出不穷。随着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的一度暴涨,国内外形成了炒币的“币圈”。一些犯罪分子利用虚拟货币易于携带转移等特征开展跨境洗钱。例如,2017年,辛苦打工、生活拮据的华裔单亲妈妈无意中看到一则招聘广告:“某女士希望招聘一位会讲普通话、会英语的华人住家生活助理,薪资不菲,4000英镑(约合3.65万元人民币)。此后,这位华裔单亲妈妈从原先阴暗的地下室搬进了北伦敦价值500万英镑的豪宅,还给儿子报名了每学期6000英镑的贵族学校,又在迪拜购置了2套公寓。2018年10月31日凌晨,英国警方突袭了北伦敦的这座豪宅,查获了超过6.1万枚比特币,价值34亿英镑(约合456亿元人民币),成为全世界最大洗钱案。原来,招聘者为天津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的主谋,将13万国内投资者的血汗钱兑换成比特币后改头换面、偷逃出境。由于4000英镑的薪资相比来说较高,尽管华裔单亲妈妈强调自己并不知情,但因涉案规模巨大被列入A类罪犯,面临漫长的牢狱生涯。而雇主已再次潜逃,被国际刑警组织列入红色通缉令名单
数字收藏品投资骗局高发。近年来,“元宇宙”概念受到追捧,由其衍生的数字藏品(即非同质化通证,以下简称“NFT”)作为区块链技术创新应用,走向大众视野,其通过对特定作品、艺术品生成唯一数字代码,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数字发行、购买、收藏及出售,因此不法商家一方面借助NFT投资,制造价格短期翻倍的家乡,广泛吸引大众购买,最终“跑路”;一方面通过NFT发行做掩护,实施洗钱的非法活动,也逐步盛行。例如,陈某成立B平台用于发行通过,以“保本回购、稳定增值”为宣传点,吸引众多用户购买,一个月内,售出3万份藏品,此后陈某开放证券交易市场交易,并通过操控账户、雇佣水军等方式,虚增交易价格,炒作藏品价格、炒作市场,从而轨迹资金。法院认为陈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电子营业过度洗钱资金。电子身份证、电子证件照等极大方便人民群众的生活,但通过某微信程序,办理“电子营业执照”,成立空壳公司,过渡洗钱资金,成为犯罪分子的心头好。2024年7月,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毛某等20名在校大学生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系列案,多名在校学生互相介绍,按照上线名同学利用个人实际身份,通过某微信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及电子签名完成公司注册,生成电子营业执照,成立上千家公司,并将电子营业执照按30元至50元不等价格,出售给上线人员。上线人员使用各被告人注册的公司实施电信网络诈骗,造成多名被害人大量钱财被骗。
借助人民币礼品盒转变资金性质。犯罪分子通过礼品赠送,向商家提出在礼品盒中,放置现金过渡洗钱资金,使商家无意中卷入洗钱犯罪。例如:湖北某花店经营者李女士,收到客户线上订单,需求进行定制大额花束,并在鲜花礼品盒放置1万元现金,随后客户真正的需求李女士提供银行卡号,将资金转入后,由李女士取现,并将现金放入鲜花礼品盒中,最终李女士因涉嫌为诈骗分子过渡洗钱资金,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犯罪分子借助商家会迎合客户的真实需求心理,借助商家账户过渡其他受害人资金,过渡洗钱资金,行为隐匿,防不胜防。
从新型洗钱高风险领域成因入手,一方面,监督管理的机构、金融机构要一直拓展反洗钱管理的边界,及时将新增洗钱路径纳入管控范围;另一方面,监督管理的机构、金融机构还要一直提升数字化管理上的水准,特别是数字加密技术、数字追踪技术的应用,有力提升反洗钱管理效能。
新型洗钱典型案例主要特征。一是利用广大新老客户贪图小利的心理。从上述案例来看,不法分子给的诱惑有小有大,小到第三方缴费中或者扫码送券的95折、9折优惠,抑或是4000英镑薪资。归根到底,这些诱惑均低于或者高于市场行情报价,吸引潜在的客户。一经发现受害人上钩,犯罪分子会采取相关手段牢牢锁住客户,进一步实施洗钱或诈骗。
二是利用扫码等支付技术快速转账。从上述案例来看,无论第三方缴费、扫码送券,还是信用卡转账,直播打赏,犯罪分子都利用很成熟高效的现代转账支付体系,特别是第三方支付、第四方支付。很多违法来得到的或洗钱资金,能够最终靠众多账户分散转出,并迅速完成第二次、第三次甚至第十次资金转移,有的资金在第二次就已经转到了国外,既让银行难以实施账户管控和资金冻结,也让公安机关难以逐一分头追溯。因此,加强对账户、银行卡源头管理,特别要提前监控和管理涉及犯罪分子自行掌握的大量账户、银行卡,防患于未然,势在必行。
新型洗钱典型案例薄弱环节。一是特定非金融机构反洗钱管理亟待加强。当前,银行、保险、证券、信托、消金等金融机构已经受到监督管理的机构的严格监管,基本建立了比较完备的反洗钱管理体系。但是,一些特定非金融机构在反洗钱管理领域存在真空,容易被不法分子、犯罪分子所利用。从上述案例来看,无论是公共事业缴费、水电燃气缴费、有线电视和物业缴费、暖气费缴费、手机话费充值、汽车加油卡充值等特定场景,还是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等专门情境,都需要考虑反洗钱、反欺诈等监督管理要求,统一纳入监管体系。
二是相关平台的反洗钱管理亟需完善。当前,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游戏平台、购物平台等层出不穷,其自建的虚拟币、虚拟物品、虚拟打赏等模式,同样容易被犯罪分子利用。从上述案例来看,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直播打赏等资金混同来进行洗钱或诈骗,成功率较高。一方面,主播或视频主有被打赏、被关注的客观需求;另一方面,如犯罪分子不将资金集中在某一个主播,或者资金量不大,抑或未成为“榜一大哥”而不被关注等,洗钱成功的概率相比来说较高,而洗钱风险和管理难度则大大增加。
新型洗钱典型案例管控方向。一是使用官方网站或App完成交易。真实的生活中,公共事业缴费、水电燃气缴费、有线电视和物业缴费、暖气费缴费、手机话费充值、汽车加油卡充值等都有几率会成为犯罪分子利用的途径。犯罪分子首先通过社交、短视频、二手交易等平台,发布低价线折等低于市场行情、但又不会过低而容易引发怀疑。但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资金安全,也合理保护自身的权益,应倡导客户使用第三方缴费的官方网站、官方App,在官方授权、官方管理的体系内完成交易,从而保障交易安全,避免上当受骗。
二是穿透识别相关机构的受益所有人。受益所有人与受益、利益及掌控它们的自然人等主体紧密关联。最早可追溯至十九世纪英国《信托法》,本意在于依据委托人(本人)的独立意志,帮助实现受益人(继承人)的相关权利,为此借助信任托付的创新机制设计,过段时间再转回本人或继承人,进而达到财富传承的目的,这里的本人就是后来的受益所有人。受益所有人在我国的应用经历了“从无到有”“从模糊到明确”“从税务到反洗钱”“从金融监督管理到企业监管”的四大变迁。其中,在反洗钱管理领域,受益所有人识别经历了从法定代表人,到实际受益人,再到实际控制人,最后到受益所有人的四次转变,体现了穿透识别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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