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假1至2日”引发公众热议。
女性痛经假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多省份已明确可休“痛经假”,但如何落实“痛经假”,也成为热议背后的焦点和难点。
近日,云南省政府发布《云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下文简称《规定》),明确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可以休假1至2日。
(二)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向在职女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35元的卫生费或者相应价值的卫生用品,企业从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三)患有重度痛经的女职工,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经期给予1至2日的休假。
该《规定》已于11月1日正式执行,也再次引发了社会对女性“姨妈假”的关注和讨论。
经期休假旨在更好地保护女性劳动者健康权益,通过提供额外的假期,可以让女职工感受到企业和社会的人文关怀,从而提升其对工作的满意度。这其实也可看作照顾好育龄女性的重要内容,对构建生育友好社会具备极其重大意义。
关于痛经假的规定及讨论并非新鲜事。新京报客户端根据公开资料统计发现,上海、广东、江西等近20个省份,都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了“痛经假”,其中,江西最多可休息3天。包含云南在内,安徽、江苏、山西、浙江、湖北、山东、陕西、河北、辽宁、黑龙江11个省份在请假时需要出示医疗机构的证明。
虽然,各地规定在细节上有所差异,但初衷都是为了更好地减轻女职工在经期的痛苦,提高其生活质量。
1993年,由原卫生部、全国总工会等五部门共同颁布的《女职工保健工作规定》就规定: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可见,各地在地方性规定中明确痛经假,并非一时“心血来潮”,而是基于长期考量的政策设计。
在国家层面,也有规定保障女职工的劳动合法权益。2012年4月28日,国务院颁布《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提到了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包括:
《我国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标准》也提到,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过多的女职工,经医疗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福建省龙岩市第一医院妇科副主任林淑萍表示,目前对于重度痛经的确切定义及其诊断仍存在一定难度。“疼痛评价本身就具有较强的主观性,临床上运用较广的为VAS视觉模拟评分法,不同医生对于同一患者,可能会打出不同的疼痛评分分值,诊断标准难以统一;其次,痛经通常为阵发性,疼痛时与缓解时分值差距较大;最后,主观的表现及行为能提高其疼痛评分分值,且临床上难以判别。但随着科学研究不断深入以及新技术的应用,未来在这一领域内取得突破是完全有可能的。”
“经医疗或者妇幼保健机构确诊后可以给予1-2日的休假,这体现出了一种人文关怀精神,有利于营造社会关心关爱女性健康的良好氛围,同时需要医疗机构的相关证明也在某些特定的程度上提高患者的就医率,减少相关疾病的漏诊漏治,具有积极意义。”林淑萍说。
“痛经分为原发性痛经和继发性痛经两大类,两类都可能会出现重度症状。一般重度痛经主要体现为经期下腹痛,可伴有恶心、呕吐,腰酸、腰疼、腹泻、面色苍白,冒冷汗等。”林淑萍介绍。
“当患者因为痛经前往门诊时,医生不会立即开具病假条,而是需要先进行一系列检查来排除其他潜在疾病的可能性。”北京友谊医院妇科副主任医师林宇庚表示,虽然痛经以腹部不适为主要症状,但女性下腹疼痛也可能由其他多种情况引起,如宫外孕等,只有在确认了无另外的健康问题,并且确定患者的症状确实是由月经周期引发的痛经导致,且该症状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患者的工作或学习能力时,医生才会考虑根据详细情况给予1-3天的休假建议。
多地已施行“痛经假”规定,但在真实的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沈建峰指出,尽管痛经假的规定早已存在,但在实践中真正落地并不是特别容易。在社会化媒体上,不少女性反映,在请“痛经假”时不仅要忍受疼痛去医院排队挂号,还常常面临证明难开、领导批准难等问题,甚至有可能因此遭受职场歧视。
沈建峰表示,痛经首先属于个人隐私,使得员工在主张休假待遇时面临举证困难。部分省份甚至要求员工必须要提供医生出具的病假证明等才能享受该假期,这无疑增加了员工的负担。
其次,假期待遇问题也阻碍了痛经假的实施。一些省份明确了痛经假期间的待遇按正常上班时间计算,但仍有省份对此含糊其辞,导致员工在请假时遭遇障碍。待遇不明确,使得员工在请假时担心工资、社保等是否正常缴纳。
针对这样一些问题,沈建峰建议,有关部门应当明确痛经假的享受前提,完善相关制度。这有助于减少员工在主张休假时的举证困难;明确痛经假期间的待遇问题,包括工资、社保等如何缴纳。至少应该确保员工在休假期间待遇不受影响。此外,还应建立反就业歧视制度和成本分担机制,保障女性员工的合法权益。这有助于减少职场歧视现象,提高女性员工在请假时的安全感。
由于痛经本身就具有较强的主观性特征,不同的人感受不同,且缺乏统一且客观的衡量标准,因此,摆在人们面前的重要问题是:医疗机构怎么样来判断哪些属于“重度痛经”?开具医疗证明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这些难以量化的问题,也始终困扰着不少女职工。
因此,要想让女职工“敢请假”,各地不妨进一步明确痛经假相关细节,同时制定详细的诊断标准及流程,并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普及相关知识。当然,也要鼓励企业采取灵活的工作安排或帮企业建立相关补偿机制,在保障员工权益的同时兼顾企业的正常运作。
实施痛经假,是构建更加人性化、公平化工作环境的重要一步,但要想在更大范围内落地,还要在现实层面付出更多努力。也唯有找准当前女职工不敢休痛经假的具体原因,才能有明确的目的性地予以解决。希望各地能清楚看到痛经假三番五次上热搜背后的公众期待,尽早行动起来。(相关报道:
资料来源:各地政府及人力资源官网、云南省人社厅、新华社、人民日报、中国新闻网、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