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监督实效 守护公平正义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M6平台官网下载 > 专业活动

保障监督实效 守护公平正义

2024-12-21 专业活动

  “从提供案件线索,到参与现场走访、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我全程参与见证,很有成就感,为你们的履职担当点赞。”前不久,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刘海对红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效果给予充分肯定。

  对一个案件多环节参与、全方位监督,是红安县检察院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一项常态化举措。近年来,红安县检察院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理念,将人民监督员工作与检察工作深层次地融合,切实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到检察办案全过程,借智借力、同心同向,以人民监督员履职推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既是信任,更是责任,是对法律监督者的再监督。”今年3月,该院与县司法局联合召开座谈会,邀请人民监督员结合履职谈体会、谋发展。有9年履职经验的人民监督员阮刚是检察院的“常客”,他表示,通过参与检察机关办案活动,提出自己的意见建议,真正的完成了共治共建的良好氛围。

  人民监督员一头连着人民群众,一头连着检察机关,是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发展的监督者、参与者和见证者。从检察听证、庭审现场,到案件“回头看”、巡回检察、检察开放日……该院各项检察工作中都有人民监督员的身影。

  今年4月,该院对该县看守所新一轮的巡回检察真正开始启动。为保障巡回检察工作深入全方面开展、取得实效,该院特别邀请法医、部分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

  活动中,巡回检察组审查了看守所安全检查记录、在押人员名单、留所服刑人员档案等卷宗材料,回看、查看了监室、会见室等重点部位、部分时段的监控视频,同时与有关人员谈心谈话。

  “第一次近距离走进看守所,让我对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有了更深入直观的了解。”参加活动的人民监督员邹国学表示。

  扎实有序开展人民监督员工作,离不开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结合工作实际,该院研究制定了《红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细则》,构建了全局谋划、部门参与、整体联动的人民监督员工作组织体系,及时、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重大部署、办案总体情况、亮点特色工作等,确保人民监督员能够实时掌握检察工作最新动态和工作进度。

  “我女儿说在学校听了检察官的法治课,还参与了检察官的互动,很有意思!”该院向人民监督员、红安县第一中学总务主任刘兴华反馈该院开展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情况,刘兴华对该院未成年人法治宣传覆盖面广、形式新等方面高度称赞。

  年初,刘兴华受邀参加了该院召开的一起涉罪未成年人拟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听证会。

  “希望检察机关加大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宣传,抓住青少年身心特点,丰富普法宣传形式。”评议时,刘兴华结合自己工作经验、生活经历,就强化未成年人保护提出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加强各部门之间协作配合、织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网等意见。

  该院吸纳听证会上人民监督员的意见,立即将监督意见转化为工作举措,院法治宣讲团以“心尖上的检察 法治进校园”活动为载体,通过法治讲座、参观红色教育基地等形式,围绕预防校园欺凌等主题以案释法,传播法律知识。同时,协助学校建立预防性侵害、学生欺凌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将从业禁止、强制报告等工作落实落细,参与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今年以来,对全县范围内中小学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8场,覆盖10000余名师生。

  该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担任“益心为公”云平台志愿者,参与检察公益诉讼线索提供、调查核实、公开听证、效果评估、跟进监督等活动,让人民监督员充分的发挥“监督员”“观察员”“宣传员”作用,助推案件难点环节实现突破。

  同时,注重发挥人民监督员不相同的领域的专业优势,在检察建议发出前,结合检察建议所涉原案类型、事实内容、被建议对象等特点,邀请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工作经验的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活动,主动借助“外脑”力量,提升检察建议的专业性与针对性。

  今年4月,该院就一起涉企被盗案件召开检察听证会,为提升检察建议内容的精准度,像往常一样,在制发检察建议前,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就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出意见建议。

  “检察机关拟制发的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走‘心’又走‘实’,措施也具有针对性,但在社会治理措施方面应补充账物相符、注重宣传引导,提升企业风险防范意识等内容。”作为一名从业多年的会计师,人民监督员胡满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就企业建章堵漏提出补充意见。

  胡满的发言获得与会人员的一致赞同。在吸纳人民监督员和听证员的意见后,该院在完善物资保管制度、加强安保措施、开展法治教育等方面进一步修改完善检察建议。并邀请人民监督员向受害企业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帮企业堵上管理漏洞。

  “让我们从案件‘旁观者’转变为办案‘当事人’,整一个完整的过程中,检察机关充分听取我们的建议和意见,及时与我们沟通、反馈,我的履职感一年比一年强。”胡满在参与该案回访中表示。

  从纯粹意义上的“监督”深化为实质意义上的“参与”,2023年以来,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建议的研究与提出、监督和落实工作32件次,人民监督员提出意见建议18条,检察建议“刚性”不断的提高。